九月的风裹着盛夏的热浪,混合着街口油条摊传来的香气,一股脑吹过市一中门口那排掉漆的梧桐树。
林一猛地睁开眼睛。
刺眼地阳光,让他下意识地抬手挡住。
胳膊肘撞到马路牙子边缘,火辣辣地疼,让他“嘶”地倒吸一口气。
身下是柏油路面,一旁有一架倒地的自行车,旁边还站着一个身穿蓝白校服的学生。
看起来很慌,声音颤抖的说道:“对...对不起,刚才我转弯,没看到你,你没事吧。”
林一撑着坐起身,手肘处还是传来丝丝痛感。
他的目光有些发飘,无意识的说道:“没事,你先走吧。”
顺着少年发红的耳根,最后定格在了不远处的大门上——“市第一中学”五个字上。
市一中?
他脑子嗡地炸开。
猛地低头看去,身上和少年一般的校服,胸口上的校徽赫然写着“2010届”的字样。
手指发抖的伸向口袋,摸出一个翻盖手机。
他几乎是屏住呼吸按亮了屏幕,日期映入眼里:2012年9月3日,星期一,7:02。
心脏仿若漏跳了一拍。
握着手机的手指关节都泛着白,呼吸都沉重了一些。
艹,老子重生回18岁了,高三开学的第一天,前世自己人生脱轨的那一天,前世后悔无数次想再来一遍,不再眼下,没想到真的回来了。
“林一,你被撞傻啦。”
忽然一道清冷又有些不耐烦的女声飘来。
林一抬头看去,正是程欢梦站在几步之外。
她身穿的校裙明显被改短了一些,露出一双雪白的玉腿,马尾辫傲娇的甩了甩。
她走近两步,眼角习惯性的上挑,显得有些骄纵。
市一中的校花,前世林一掏心掏肺,最后却踩他到泥坑的女人。
“情书呢?”
她手指绕过马尾,眼睛瞥过他的手上,语气带着一丝施舍的轻飘飘说道:“不是说今天给我吗?”
林一这才想起,裤兜里有一封情书。
里边是他熬夜半宿,字字斟酌写出的东西,是一个少年不敢说出口的心声。
前世就是在这里,他红着脸,结结巴巴的将这封信塞进了她的手里。
后来呢?
为了她,他锁了篮球鞋,晚上给她抄笔记,连早饭都省下来给他买了奶茶。
结果呢?
毕业聚会上,她搂着富二代,当众将这封情书读了数来,当作乐子,特别是最后那句“你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配不配”现在想起来仍让他发慌。
更令他发堵的是,前世一首都未曾注意那个,在自己失意时偷偷安慰自己,在自己没吃早餐,偷偷塞半个面包给自己的同桌,那个暗恋了自己整个青春的杨诗雨。
前世的记忆仍在涌来,带着迟来的痛感,让他呼吸都变得更沉重:高考落榜,读了个破专科,毕业后在公司经常熬通宵,出租屋永远都会漏雨的窗台,咖啡的残渣堆的发霉...最后,是办公室的刺眼的电脑光。
再睁眼就是现在。
他才28岁,为了活着,确仿佛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。
关于杨诗雨的最后消息,只是在同学群里偶然间看到,她们家出了变故,她也随亲戚一起出国了,之后就杳无音讯了。
“林一,发什么呆呢?”
程欢梦的声音更冷了一些,带着明显的不悦,手在他眼前晃了晃,“真的被撞傻了?”
林一深吸一口气,把浓浓的思绪压下,将裤兜中的信封揉成一团。
“忘带了,以后再说吧。”
林一声音平静的说道。
程欢梦明显愣了一下,脸上笑容淡了一些,撇了撇嘴,像是觉得他莫名其妙,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。
林一看着她的背影,心中未起波澜,只觉得心中一块重石被他放下。
就在这时,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还夹杂着喘息:“让...让一下,要迟到了。”
还未来得及他转身,后背就被撞上了,接着一股温热的液体洒到他的胳膊上。
他转身看去,一个瘦小的身影站在身后,脚下是一地洒开的豆浆。
“对...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女孩的声音带着哭腔,正低着头,手指绞着校服的衣角。
待他抬起头,林一的呼吸一滞—杨诗雨。
她身穿校服,马尾辫高高的扎起,手腕戴着一块电子表。
鼻尖上有着细密的汗珠,耳尖红得像是要滴血,眼神慌乱得西处躲闪,就是不想看他。
前世,他从来没注意过这些,或者说,前世,他满眼都是程欢梦的身影。
“没事的。”
林一的声音明显软了下来。
杨诗雨手忙脚乱的在书包中翻找,终于摸出一小包纸巾,抽出一张递了过来:“擦...擦下吧,豆浆是甜的,干了会...会黏。”
林一接过纸巾,擦着胳膊,豆浆的香甜传来,又让他想起,前世某个早晨,他没吃早餐,低血糖晕的趴在桌上,有人递过来一杯微热的豆浆。
当时他满脑子都是程欢梦没回他的消息,接过豆浆喝了两口,就扔进垃圾箱了,那杯豆浆的味道,和这杯一模一样。
他当时...说谢谢了吗?
好像没有。
“真的没事”林一的语气更软了,想着扯一个笑容,但感觉有点僵硬,“要是...要是实在过意不去...”他顿了顿,看着杨诗雨那副手足无措的样子,让他心里暖了暖。
“下课之后,帮我把英语辅导下吧,暑假玩疯了,英语都忘干净了。”
杨诗雨眨了眨眼,眼睛明显亮了一些,又很快低头,想说些什么。
就在这时,她突然想起快要迟到了。
“要迟到了”她低呼一声,抓紧书包,匆匆点头,“好...好的,下课我找你。”
说完,她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,向校门方向冲去。
,很快就被人流吞没,看不见了。
林一站在原地,从裤兜中掏出了那团情书,走到垃圾桶旁,松手,看着它落下去,混到了垃圾中,像是将前世的所有傻气,一股脑的埋了进去。
晨光己经铺满了整个校门,铁门在阳光下闪着金光。
一阵风吹过,旁边几株栀子花香传来,带来一种久违的轻松与清爽。
重获一世的感觉,真他妈实在,好像空气都比前世更甜了一些。
他抬头,看向西楼中间的那间教室,杨诗雨现在应该己经坐到座位了吧。
这一世,他不会再瞎了。
“杨诗雨,”他对着风,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道,“这一回,老子要找的人是你。”
他拽了下校服,抬脚踩着落叶,发出轻微的“咔嚓”声,像是为他的重生奏响了一曲赞歌。
最新评论